2020年03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布2019年第44號公告《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完善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的公告》,公告中提及”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18種產品(見附件1)不再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可根據企業意願轉為自願性產品認證證書。認監委注銷相關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所涉及的強製性產品認證指定業務範圍。“其中附件1的18種產品,就包含了”固定電話終端及電話機附加裝置(1603)"及“集團電話(1605)”,也就是說,從2020年03月23日起,集團電話係統、數字程控用戶交換機及電話機附加裝置或終端不再實施強製性3C認證認可,已經取得認證機構出具的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也應予以注銷。為響應國家政策號召,認真貫徹實行國家市場監督總局公告內容,深圳國威賽納科技將於2020年03月23日起,所有產品將不再標貼3C強製性認證標識。本網站相關的3C國家強製認證證書也將於國家認監委注銷後正式失效。請各知悉!國家市場監督總局發布2019年第44號公告正文及附件內容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關於調整完善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的公告》
2019年第44號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國務院關於加強質量認證體係建設 促進全麵質量管理的意見》(國發〔2018〕3號)和全國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市場主體責任,進一步降低製度性交易成本,彰顯強製性產品認證“保安全”本質屬性,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的原則,現對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和實施要求作出如下調整。
一、調整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對18種產品(見附件1)不再實施強製性產品認證管理。相關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已出具的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可根據企業意願轉為自願性產品認證證書。認監委注銷相關認證機構和實驗室所涉及的強製性產品認證指定業務範圍。
二、擴大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範圍
將17種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內產品(見附件2,備注“新增”的產品)由第三方認證方式調整為自我聲明評價方式。
三、調整強製性產品認證實施要求
適用強製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隻能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不再發放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企業應依據《強製性產品認證自我聲明實施規則》要求完成自我評價,在“自我聲明符合性信息報送係統”(http://sdoc.cnca.cn)報送產品符合性信息,並對產品加施強製性產品認證標誌後,方可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產品符合性信息報送成功後,係統生成“強製性認證產品符合性自我聲明”(式樣見附件3)視同獲得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後續監督管理要求相同。
對於《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於改革調整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的公告》(2018年第11號公告)、《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於進一步落實強製性產品認證目錄及實施方式改革的公告》(2018年第29號公告)和本公告發布的適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的產品(彙總產品清單見附件2),2020年03月23日前,企業可自願選擇第三方認證方式或者自我聲明評價方式,鼓勵企業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2020年03月23日起,隻能采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不再發放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2020年03月23日前,仍持有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的企業應按上述自我聲明評價方式實施要求完成轉換,並及時辦理相應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注銷手續;2020年03月23日,指定認證機構應注銷所有適用自我聲明評價方式產品的強製性產品認證證書,可根據企業意願轉為自願性產品認證證書;認監委注銷相關認證機構指定業務範圍。
四、調整電信終端設備強製性認證實施要求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不再將YD/T993《電信終端設備防雷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作為強製性產品認證依據標準。
市場監管總局
2020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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